每一個社會人都承擔着相應的責任,角色不同,責任大小和範圍也就不一樣
作為一個企業家,他的社會責任相對於一般人來說要重要得多,如果說,把自己的企業帶向健康長久的發展軌道,使企業員工都能過上富裕、幸福的日子界定為'小'責任的話,那麼為國家創造財富,堅持走循環經濟之路,保持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就是'大'責任了。
任何一個企業家,不論是國有的還是民營的都同樣擔負着這兩種社會責任。」
2008年當選為「改革開放三十年創業創新突出貢獻功勳企業家「和「2007年—2008年浙江民營經濟風雲榜十大風雲人物」,
2009年當選「浙江省勞動模範」,入選為「中國醫藥60年60人」,並榮獲中國「上市公司最佳領袖獎」,
2011年獲浙江省人民政府頒發的「浙江省慈善獎個人獎」、浙江省「光彩之星」等榮譽稱號,
2012年被授予金牛上市公司領袖獎、全國環境保護優秀企業家、浙江省2012年度經濟人物、浙江省經營管理大師等榮譽,
2015年榮膺傑出浙商獎。目前擔任中國藥學會製藥工程專業委員會委員、中國藥學會常務理事、浙江省慈善總會理事會副會長、浙江省企業聯合會副會長、浙江省企業家協會副會長。
2020年被授予「全國勞動模範」稱號